10月16日,筆者行駛在營口三干線主干道時,看到了不少在路上的車輛的不文明行為。在車上喝完礦泉水,將空瓶直接“飛”出窗外;抽完煙后,煙頭、煙盒隨手扔出窗外;搖下車窗,腦袋一探,一口臟痰應聲飛出……每天駕車行駛在街路上,我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這樣的不文明行為。而最讓人心驚的是:在營口盼盼路北段,前面車里飛出個塑料袋,正好被風刮到她的前風擋上。幸好當時車速不快,塑料袋很快又被風吹走了,這才避免了一次追尾事故的發(fā)生。
據(jù)了解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明確規(guī)定:“乘車人向車外拋撒物品,將被處以20元罰款。”車窗拋物看似小事實則是關乎城市形象、市民道德水準的大事,切莫讓我們的公德心也隨著路上疾馳的車漸行漸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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